“法治建设满意度”基本知识
1.“法治建设满意度”,是“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30项指标中的重要一项,指标值必须在93%以上。
2.“法治建设满意度”,由省城调统计部门每年定期测评,主要采用电话随机抽查的方式,直接听取当地人民群众的评价。
3.“法治建设满意度”,包含了人民群众对“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依法治理”等法治状况的综合评价,是检验区域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
4.据江苏省最新的民调测评显示,2016年我市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5.5%。
5.测评内容包括:对当地政府涉及百姓利益的重大决策、对当地政府机关按政策为群众办事、对公检法司执法办案和服务情况、对百姓遵纪守法意识的提高、对所在社区为群众服务办事等方面的满意度及当前法治建设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6.建设“法治启东”的工作举措: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守法,办好法治惠民实事,大力弘扬法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