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教育局文件
启教人〔2016〕1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启东市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教管办,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崇高使命,推动启东教育改革和发展,市局经研究,决定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表彰50名启东市园丁奖和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就做好本次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类型
市政府表彰的启东市园丁奖,市教育局表彰的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推荐评选范围
在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管理服务等单位教育岗位的教育工作者。
三、推荐评选原则
1.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向一线教师和基层单位倾斜的原则;
3.单位推荐与评委评选相结合的原则。
四、推荐评选条件
(一)园丁奖
具备下列条件的教育工作者可以推荐参评:
1.评奖对象为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在编在职教育工作者。评选50名左右,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40名,乡村教师不少于25名。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一定比例。同等条件下,长期坚持在农村学校辛勤耕耘的教师、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优先推荐。“园丁奖”获得者5年内不重复参评。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在培育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3.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4.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育科研、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升,工作量饱满,业绩突出,在本单位具有较大影响,群众公认。
5.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必须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践行师德,创先争优,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有较为显著的成绩。
4.在德育工作、群团(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后勤工作、综合治理等学校管理、建设、服务工作中成绩显著。
5.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必须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
6.在其他各项工作中获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应予以表彰的其他对象。
五、推荐名额分配
1.启东市园丁奖推荐名额。单位教职工人数150人以下的可推荐1人,150人及以上不满300人的可推荐2人,300人及以上不满450人的可推荐3人,450人及以上不满600人的可推荐4人,60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5人,报送推荐人选要进行排序。各单位推荐“园丁奖”可兼推荐参与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在审批表首页注明。
2.“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报送推荐人选要予以排序。各单位在上报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中,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要从严控制领导(学校、单位的正副职)的比例。市局表彰的单位领导(含党政正、副职)控制在20%以内。
六、推荐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质量。所有上报对象应在其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2.市局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单位必须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
3.所有推荐上报的对象,均需上交一式两份的《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园丁奖主要事迹字数2000字左右,百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主要事迹字数1000字左右(第三人称),事迹材料和启东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册电子稿发jianghaiyan01@sina.com。材料必须紧紧围绕评选条件撰写,并确保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格,并将严肃查处。各单位在上报表彰对象时,还需交本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简要书面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选结果、公示情况等)一份。
4.各单位将所有相关材料于8月26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教育大厦503办公室姜海燕同志处,同时发送电子稿jianghaiyan01@sina.com。逾期视作放弃。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把关,密切配合,切实组织好各类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发挥评选表彰的最大教育作用。
附件:
1.启东市 审批表
2.启东市园丁奖、百名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名册
3.启东市百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启东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6日
附件1:
启东市 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工作
时间
政治面貌
学历
教龄
职称
行政
职务
联系地址
工作单位:
单位联系电话: 本人联系电话:
主要
获奖
情况
(授奖部门、荣誉称号):
工作经历
主要事迹
主要事迹
(可另附纸张)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政府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注:1.园丁奖主要事迹字数2000字左右,优秀教育工作者主要事迹字数1000字左右。事迹由个人填写,单位审核。单位签署单位意见时,必须言简意赅,明确具体。2.在《审批表》标题横线处写清表彰类型。3.相关材料及电子稿于8月26日上午11点前报教育大厦503办公室。